发布时间:2024-07-09 09:02:21 来源:津南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定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23日,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专项巡察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作风建设,重点监督检查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清廉作风等5个方面情况。按照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联系电话:18622779383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23日 工作日8:30-17:30
信件寄: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专项巡察组(收)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1号(津南区纪委监委)
邮政编码:300350
特此公告
津南区委巡察办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