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3 11:27:50 来源:津南区纪委监委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坚持以案促教促改促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4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1.小站镇盛字营村原两委委员民政专干刘安顺在低保领域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7月,时任小站镇盛字营村两委委员、民政专干刘安顺,在负责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报、复审工作期间,在为其弟、弟媳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过程中,隐瞒事实,致使其弟和弟媳违规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共计6千余元。刘安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获取资金已被追缴。
2.双桥河镇交通运输与农业机械管理站原副站长张文超在危房改造中失责失察问题。2016年9月,时任双桥河镇交通运输与农业机械管理站副站长张文超,在具体负责本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认真审核危房改造实际费用,致使施工队伍虚报工程款1.5万余元。张文超被追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获取资金已被追缴。
3.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原委员梁朝练贪占残疾人补助金问题。2008年3月至2015年5月,时任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委员梁朝练,在负责全村民政及残疾人生活救助金的申报及发放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10名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共计2万余元。梁朝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4.双港镇何庄子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王洪福在拆迁领域利用职权谋私利问题。2012年8月在双港镇启动李楼村拆迁整合期间,时任双港镇何庄子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王洪福为低价购买还迁楼面积,先后请托有关项目审批人员,虚假填报家庭住房困难申请,使其妻子张某违规少交购房款3万余元,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王洪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受到追责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认识到扶贫、教育、医疗、环保、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以及统计造假问题,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必须以群众的认可来检验。要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整治贯穿在扶贫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用力,在风险防范、堵塞漏洞、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制度上用心用力,切实把廉洁扶贫的压力传导至镇村、责任压实到基层。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堵点问题;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盯住资金、盯住制度、盯住流程,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以强力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