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21:36:13

热门关注

    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正文

    2019年津南区纪检监察工作年鉴

    发布时间:2020-01-10 10:51:00 来源:津南区纪委监委

    【简况】天津市津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是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1984年5月,成立天津市南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7月,区纪委和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2014年,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共设9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室(含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含法规室)、宣传部(含研究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含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1个派出机构,即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2017年12月22日,撤销区监察局,成立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共设13个部室:办公室(含研究室)、组织部(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含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含法规室)、执纪监督一室、执纪监督二室、执纪监督三室、审查调查一室、审查调查二室、审查调查三室。同时,保留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2019年,根据《中共天津市津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党办发﹝2019﹞12号),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执纪监督室改为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顺序排列,仍设13个部室:办公室(含研究室)、组织部(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含法规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同时,保留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2019年2月15日,召开中共津南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刘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津南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强化政治监督。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开展违建“大棚房”、人防领域腐败等专项治理,监督推动464个违建“大棚房”问题进行整改,立案查处人防、土地管理领域问题6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8名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的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把净化政治生态纳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述责述廉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完善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摸清全区“树木”与“森林”情况。严把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700人次。

    突出监督首责。区纪委监委深入落实加强监督工作意见和统筹监督工作办法,增强敢于监督的自觉和善于监督的本领,整合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巡察等力量,同向发力、协同监督,在监督常态化、具体化上取得实质进展。应用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召开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19个单位“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监督、民主评议。区领导带队对区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排名靠后的“一把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19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置341人次、116人次、23人次和39人次,占比65.7%、22.4%、4.4%和7.5%。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区纪委监委强化对镇街纪(工)委监察组的领导,完善“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支持镇街纪(工)委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增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全区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81件、立案46件。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把153个村、96个社区划分为10个片区,设立82个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先后围绕党务村务公开、议事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200余次。聘任10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区纪委监委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促、专项检查。坚持巡镇带村(社区),分三轮先后对29个区属党组织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650个,提出意见建议百余条,移交问题线索49件。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报告,就巡察发现的问题点人点事,区委主要领导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分管区级领导近前靠上,就整改落实加强组织协调跟踪督办。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先后赴新疆策勒和甘肃秦安、灵台监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情况。坚持有伞必除、有网必破,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件,其中留置4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加强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共查处民生领域案件12起,党纪政务处分30人。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区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纪律要求,持续发布举报方式,营造清廉节日氛围。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多轮次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和行业监管,形成合力纠治“四风”的工作格局。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党纪政务处分31人,全部进行通报曝光。纵深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对在扶贫助困、环境治理、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失职失责问题严查快办,全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68起,党纪政务处分9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8起,问责82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区纪委监委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对重点难点案件,“一案一策”、“一案一组”,集中攻坚、限期突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检举控告类)388件,处置问题线索431件,立案审查调查201件,留置27人,党纪政务处分184人,挽回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追回1名外逃人员。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2人主动向区纪委监委投案。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对6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共发现问题30个,追责问责14人。深入推进“铁案工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深化“以案三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堵塞监管漏洞,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指导案发单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自警自省,明确整改方向,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廉政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扩大“津南廉播”微信公众号、《天津日报·津南时讯》“津南清风”专栏的影响力,及时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遗忘的初心》,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建成区警示教育中心,“不忘初心、警钟长鸣”主题教育展,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天津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以及津南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累计组织参观42场1400人次。

    干部队伍建设。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全员培训,结合实际推进“点单授课”“领衔办案”,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选拔交流,招录公务员8人,提拔科级干部7人,提拔重用处级干部8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先后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7人次。

    信息化建设。区纪委监委规范举报受理流程,升级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增设“12388”举报热线。完成纪检监察办公内网软、硬件建设,推广运用综合业务平台、综合办公平台,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强化网络建设和安全管理,完善保密、档案管理相关制度机制。